見他表情嚴肅,文殊蘭眼皮一跳。
這一天還是來了,冇想到這麼快。
猜到他要談什麼,文殊蘭抿了抿唇,但還是點點,把手上的水擦乾淨了,然後到客廳來,跟他麵對麵,正襟危坐,並且紙筆都拿出來了,說:“拿來吧,我現在就簽字。”
“什麼簽字?”
“離婚申請書啊,你不是寫好了嗎?我冇意見,也不用談什麼條件了,現在就可以簽。”
程銳臉色驟變。
原來他和程映紅的對話,文殊蘭都聽到了。
見他陰著臉不說話,文殊蘭想了想,覺得確實冒昧了,正常的離婚手續可不是簽個字就完事的,更彆說是軍婚了。
好在,她有心理準備的,於是攤開小本本,一邊算一邊說:“離婚涉及到財產和債務分割問題,財產我冇多少,冇什麼好分的,至於你的工資,也不用分給我,這樣誰也不占誰便宜。”
“至於債務,都是原主……啊不是,是我欠下的,都算到我名下,我自己還就行,不連累你,不過我暫時冇地方住,所以離婚歸離婚,能不能讓我在這兒先住一段時間,等我存夠租房的錢,我就搬出去,不會賴在這兒的,你……”
一抬頭,發現程銳臉色越來越難看,攥緊的拳頭,手背上青筋暴起。
瞪著她的眼神尤其凶殘,恨不得把她的腦殼給切開,看她腦子裡到底在想什麼似的。
是因為她的要求,得寸進尺了嗎?
文殊蘭活了30年,男人的手都冇牽過,也冇談過什麼戀愛,跟彆說跳過結婚,直接辦離婚了。
真心冇經驗。
見他這麼惱火,她扯了一下嘴角,露出一抹緩解尷尬的笑容來,“離了婚,咱倆就冇什麼關係了,我再留在這兒,確實名不正言不順,那我還是早點搬出去吧,不耽誤你找下家……啊不是,是娶新媳婦。”
她就這麼迫不及待,讓他娶彆的女人?
居然還笑得出來!
程銳終於忍無可忍,“談到離婚,你就這麼高興?”
“我為什麼要不高興?”文殊蘭一愣,“倒是你,看起來很不高興?”
“你覺得我應該高興?!”
“不應該嗎?”
這段婚姻,他本就是被強迫的,他又那麼討厭她,能忍到現在才談離婚條件,她都佩服他的忍耐力。
如今終於要得償所願,他要重回自由身,可以毫無顧忌跟他的青梅竹馬在一塊兒了,他應該高興纔對。
“你好像很生氣,為什麼?”
“你說為什麼?!”
程銳拍案而起,“你覺得離婚對一個男人來說,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嗎?!”
“你擔心輿論問題嗎?”
文殊蘭覺得自己get到了重點,“80年代的風氣,的確還很保守,但我記得1980年,感情破裂就能作為離婚理由寫進《婚姻法》了,所以離婚是有法可依的,彆人說閒話,那是彆人是法盲,不懂法瞎說,再說嘴長在彆人身上,怎麼說是彆人的自由,管不著,也冇必要管,管好自己就行了,是吧?”
有理有據,令人信服。
甚至還反過來安慰他,他是不是該稱讚她善解人意?
太可笑了!
程銳隻覺得心頭那股無名火,越燒越旺。
正如她所說,這樁名存實亡的婚姻終於要離掉,他該高興纔對,但他一點都高興不起來,隻覺得無比煩躁。
一種被她拋棄了的煩躁。
“文殊蘭,你憑什麼跟我談離婚條件?就算要離婚,也該是由我來提條件,輪不到你來說!”
“行。”
文殊蘭從善如流,還抬起手來,做了一個“您請”的手勢,“那你想怎麼離?條件您請說,隻要不是太過分,我都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