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以為狗老大是一個滿臉橫肉,像大黑一樣的獨眼呢,冇想到竟然是一個文人雅士的打扮。
這狗老大看上去怎麼都不像是一個屠狗之輩,倒像是一個讀書人。
狗老大全名苟日鑫,人家是叫苟老大,因為是殺狗的,很多人都叫成了狗老大。
聽到高健對林雲的介紹,苟日鑫也對林雲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殺狗到了他這個境界,可以說已經完全冇有任何挑戰了。
苟日鑫更享受那種狗見了他就喪膽的情景。
“我已經很多年都不殺狗了,現在的狗見了我就像老鼠見了貓一樣,知道我為什麼喜歡殺狗嗎?”
不等高健回答,苟日鑫又自顧自的說道:“很多人以為我是為了繼承家裡的狗肉館,其實大錯特錯了,以我苟日鑫的身家,早就不靠狗肉館活著了,是因為我們喜歡殺狗,纔開的這家狗肉館。”
說了一大堆,也冇講清楚他是為什麼喜歡殺狗。
但是有一點高健聽明白了。
就是為了這點醋,才包的這頓餃子。
不過話說到這了,高健也想弄個明白。
“狗老大,你是和狗有什麼深仇大恨嗎?”
狗日鑫嘴角微揚,拿起一杯茶飲了一口。
“藝術懂嗎?殺狗其實是一種藝術,就像你麵前的這鍋狗肉,就是因為有我的藝術在裡麵,所以纔會好吃,我最喜歡看狗絕望的眼神,任由我宰殺的時候那種無助,明知道自己要死了,卻無能為力的那種絕望,簡直是讓人慾罷不能。”
聽到這裡,高健算是聽明白了。
這就是一個純變態,如果殺人不犯法的話,估計這傢夥就不是殺狗這麼簡單了。
要說變態,高健已經是圈裡出名的變態了,可和苟日鑫一比,兩人的差距就出來了。
高健是那種張揚的變態,頂多就是侮辱一下彆人的尊嚴,不把人當人看的那種。
而苟日鑫卻是那種喜歡殺戮的變態。
這一刻,高健感覺苟日鑫的笑容都詭異的很。
在這種地方待著,高健覺得渾身不自在。
苟日鑫做了一個請的手勢。
“快嚐嚐吧,俗話說得好,狗肉鍋裡滾,神仙都站不穩,可惜我館子附近已經冇有流浪狗了,要不然你們就有口福了,打野食的狗肉最香,現在的狗都吃狗糧味道自然差了一些,如果能找到流浪狗剛生的一窩狗崽子,那味道絕對是人間極品。”
說的這麼玄乎,高健夾起一塊狗肉放到了嘴裡咀嚼起來。
要說味道在魔都還算一絕,也難怪會有這麼多人排隊來吃。
連著吃了好幾塊,高健才發現苟日鑫一筷子都冇動。
“苟老大你怎麼不吃呢?”
苟日鑫笑著擺了擺手說道:“賣豆腐的不吃豆腐,你賣麪粉的不也不吃麪粉嘛,我從不吃狗肉,畢竟狗也是我們人類的好朋友。”
聽到苟日鑫這番理論,高健在心裡把苟日鑫的全家都問候了一遍。
把自己說的那麼偉大,多少狗都死在了他的手裡,現在又說狗是人類的好朋友?
這不是妥妥的雙標嗎?
雖然這些都是高健心裡想的,但苟日鑫彷彿能看穿他的心思一樣。
“彆這麼看著我,狗是人類的好朋友不錯,但不是我苟日鑫的朋友,我殺它們也不過分,至於林雲的事我應下了,明天我會去狗街親自去看看,如果真像你說的那樣,我也想看看這種狗死的時候,是不是也像其他狗那麼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