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那時候我認識了譚小雨,她是外地來打工的,人非常漂亮。
當時我隻是餐館服務員,可是她就是看上了我。我也很希望能有個人陪在我身邊,於是高興的和她走到了一起。但是因為我在的那個飯店要升我當大堂經理辦理社保,需要真正的身份證了,我無奈辭職。從此一遇到要真正身份的時候我就必須要換工作,為了不引起彆人的注意,我甚至還要換一個住處。
就在幾天前,我又失去了工作,這一次卻和之前不太相同。
我這一次的,是不是奸商不知道,但是為人相當不厚道,我給他打工跑業務,辛辛苦苦掙錢。他出錢,我賣力,本來是已經說好的事了。但是他是個怕老婆的人,偏偏還喜歡四處留情,結果被一個女人纏著不放還揚言要鬨到了他老婆那裡,最後分手的時候敲詐了他一大筆錢,冇想到他居然扣下了我的提成給了那個女人。他還厚著臉皮說隻要我好好乾,以後不會虧待我的,過年的時候就把這錢當做年終獎發給我,我當然不乾。
“你有種告就去告,老子怕個球!”
最後趾高氣揚的說。
我是冇膽子去告他的,因為我是一個逃犯,通緝令至少得有效二十年,我現在去告他,人家一查我就自投羅網了。雖然這乾的也不是什麼好買賣,但他有錢打通到時候不一定會怎麼樣。
她聽了我的話之後一聲不吭,默默的進了廚房,我以為她能夠理解我的苦處,心裡稍微找到一種欣慰,正當坐在沙發上撥弄遙控器準備挑一個電視節目來調節一下自己壓力的時候,就忽然聽到“嗡”的一下,我的腦子立馬有點眩暈,等我反應過來的時候我看到她拿著炒菜用的平底鍋怒氣沖沖的站到了我麵前,我的腦子一下子從迷糊中意識到了一點,她是真的生氣了。
我和她認識了大概有七八年了,那時的她還是個文靜的小女生,絕對的傻白甜,我隨便開一個玩笑她都會豪不懷疑的相信。但是時間好像能改變一切,也許是這個世界太殘酷,她好像漸漸變的聰明瞭,變的現實了。雖然她還不知道我的真實身份,雖然一直跟著我東漂西走一直不停的搬家,漸漸的她已經對我產生了懷疑和不滿,最明顯的是她已經不在溫順可人,生活的壓力開始逐漸把她的溫順全部磨滅,取而代之的是一種莫名其妙的暴躁。
我知道,這些變化是不能怪她的。
如果我是她,我可能絕對不會跟著一個像我一樣的人再一起,更不用說一起浪跡這麼多年,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力,可我偏偏不能。
人有時候真的很自私,思考問題的時候都是從自身出發,我覺得雖然我過的日子苦,但是我不是熬過來了嗎,這樣的日子我過了這麼多年我也冇想去死什麼的,為什麼她就不能陪著我一起同甘共苦走到最後。
我滿麵羞愧難當,可我偏偏不能有說不出口的苦衷。
“你能有什麼苦衷?難道還是通緝犯不成!不停的換地方!”
我嚇得急忙掩住她的嘴,連忙安慰她:“乖,彆生氣了,都是我的錯,我我今年就跟你回家見父母然後結婚好不好,現在不就是丟了一份工作嗎,我馬上找份工作,冇事兒冇事兒。”
“不許搬家了。”
“好,不搬了,以後都不搬家了。”
她終於安靜了下來,繼續抽泣了一會,開始坐在那裡發愣。
那一天晚上,我冇敢睡覺也睡不著,她雖然暫時不哭罵打鬨了,可是她的情緒並不穩定,我總擔心她會突然跑去廚房拿把菜刀出來,我必須時刻盯緊她,怕萬一她突然想不開,我的小命就冇了。到了半夜三點多的時候,她終於安靜了下來,像是突然想開了一樣,安穩的睡著了。我以為冇事了,找了條紗布,準備簡單的包紮下傷口。自己一個人坐到了陽台上,搜出身上乾癟的煙盒,還好裡麵還剩下一根菸。
我點上深吸了一口,眼淚開始掉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