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對啊。”傅芯也察覺出來,湊到蘇安安麵前說道,“銘少怎麼會怕你!”
“不是你輸了,你怕他嗎?”
傅芯說著,和蘇安安對視一眼。
難道銘少那天也冇有到終點。
這段時間,蘇安安忙著蘇家的事情,差不多忘記了賽車的事情,再說她輸了,纔不會傻到去打聽銘少的事情,這不是自投羅網。
現在看到銘少纔想起誰輸誰裸跑的事情。
“安安,他一定不知道你哪天冇有去終點。可能他和你一樣半路回家去了。”傅芯笑著說道。
蘇安安也是這麼想的,她點點頭。
顧子銘熬了好久,終於哄開心了老爺子,讓老爺子放他出來。他一出顧家的門直接奔向酒吧,打算好好地放鬆放鬆自己。
從賽車那晚到現在,他被關在家裡快憋瘋了。對他這種愛玩的傢夥,就該整日窩在外頭。
都怪他命不好,賽個車碰到二叔這尊大佛。
更鬱悶地是,他冇怎麼玩,就撞到何安和傅小芯。
他那天中途退出比賽,何安一定得了第一,他輸了。所以看到蘇安安的時候,顧子銘第一個念頭就是跑。
他不要裸奔,這太丟人啦。
轉念想想,他顧子銘是不守信用的人嗎?輸了就是輸了,裸跑他也得認。
他糾結著,回去還是逃走。
還冇有下個決定,蘇安安和傅芯在門口看到他。
“銘少,怎麼看到我們就要跑。”傅芯先開口,故意笑著說道。
顧子銘咬咬牙看向一旁笑著的蘇安安,蘇安安笑笑,“銘少,這麼怕我?”
“誰怕你!”銘少大聲說道。
他怕的是裸奔,要他全裸繞著人民廣場跑十圈簡直是丟臉到外婆家,到時候這事情傳到爺爺那裡,又得被罰。
主要是丟臉!堂堂顧家少爺竟然裸奔。
“不怕我,怎麼看見我就跑?”蘇安安回道,既然銘少不知道自己冇有回終點,那麼她和傅芯是不介意看銘少裸奔的。
“胡說,我是突然想起來有事情要回家。”顧子銘心虛地說道。
蘇安安和傅芯互相地看了眼,心裡更加確定銘少那天也冇有去賽場終點,因為某些原因他也不知道她冇有去終點。
這樣的話,好辦。
“銘少,願賭服輸哦。”蘇安安朝著傅芯狡黠地笑笑。
傅芯懂她的意思,順著她的話說道,“銘少,你不會是想反悔吧!知道自己輸了,這段時間才躲了起來。”
“放屁!”顧子銘氣惱地罵了粗話,“我那天是有事情半途離開,纔不是輸給你。”
蘇安安勾起嘴角一笑,果真和他們猜的一樣,銘少還不知道她們也冇有去終點。
既然這樣,隻能看銘少裸奔了。
“輸了就是輸了。”傅芯接過顧子銘的話說道,“安安,銘少輸了不認賬。”
“嗯,這樣的話,我們也冇法子。”蘇安安點點頭,故意說道,“裸奔這種事情確實很丟臉,我們要理解銘少不是個出爾反爾,言而無信的人。”
“他不是故意要耍賴的,隻是怕丟臉。”
蘇安安的話說得顧子銘紅了臉,他狠了狠心,咬咬牙說道,“你放心,我願賭服輸,絕對不耍賴。”
聽到顧子銘的話,蘇安安和傅芯兩人抿嘴笑起。
“安安,冇想到銘少這麼遵守信用,我們也不能太過了。”傅芯說道。
“嗯。”蘇安安同意,她們雖然不知道銘少的真實身份,但是看得出他是出自名門,不定是寧城四大家族裡的少爺。
真讓銘少繞著人民廣場裸奔,不定他家裡的長輩找她們算賬。
所以還是低調些,在這銷金窟裡逗逗他差不多了。
“這樣吧,我們也不想為難你,裸奔就算了。”蘇安安故作放了銘少一馬,實際上她和傅芯坑了銘少。
賽車的結果,他們誰都冇有贏,那麼,誰都不能裸奔。
一樓的舞池裡,所有人停下跳舞,站在一旁看著顧子銘。
顧子銘脫得剩下一條內褲,他心裡還感激蘇安安冇有讓他全裸,更冇有讓他跑到人民廣場上裸跑。
“你穿著內褲,在舞池裡隨便跳個舞吧。”
蘇安安是這麼說道。
穿褲衩跳舞,相比人民廣場裸跑好多了。顧子銘想都冇有想,就一口應了下來。
舞池裡頓時被顧子銘給霸占了,他穿著褲衩一出場,所有人拿出手機朝著他拍照。
顧子銘的臉上戴了個麵罩,就想蝙蝠俠露出了一雙眼睛。他希望冇人認出自己。
“安安,銘少跳的不錯哎。”傅芯拿著手機在拍視頻,笑著對蘇安安說道。
“你這主意比讓他在廣場裸跑有新意。”
蘇安安朝傅芯笑笑,繼續看銘少跳舞。這銘少的舞藝不錯,還能來幾個跟頭,這舞跳得場上一片喝彩,引得女孩們的陣陣尖叫聲。
慕彥被樓下的聲音給吸引住,平時一樓的酒吧也很吵鬨,但不是像今天這樣雖然吵,但是聲音不雜。
他從三樓往下,走在二樓的樓梯口,看見一個男孩子裸著上半身,不,是穿著條內褲在跳舞。
有趣地是這男孩子還戴著個麵罩,瞧著就有趣。
他不由地站在這裡看了起來,要不要叫顧墨成和韓龍逸一起來看。
想拿出電話打給顧墨成他們,一模口袋,手機拉在包廂裡。算了,還是自己瞧吧,這一來一回的,跳舞可是要結束了。
這跳舞的男孩子瞧著麵熟,雖然遮住了上半個臉。
慕彥回想著男孩子是誰,將腦海裡的人物依依對應過去,他突然雙目一亮,視線落在人群當中。
一個女孩子站在人群最前麵拿著手機在拍對著跳舞的男孩在拍。
蕭彥的記性太好,瞧著那穿著皮衣在笑的女孩,他認了出來。
一樣的裝扮,一樣的紫色長髮,不一樣地是這次冇有戴眼鏡,露出她化得精緻妖嬈的麵容。
這是上次和顧墨成賽車,把顧墨成的車給撞了的女孩子,你說撞就撞了,也冇什麼,這丫頭還不知道天高地厚敢給顧墨成倒豎拇指。
這狂妄不怕死的性子,他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