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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書屋 > 結婚六年 > 第44章

第44章

鐵打的漢子,都有柔情的一麵。

在裡麵的時候,豪哥放過張偉的原因,隻有他們自己知道。

“那是嫂子嗎?”張偉答應幫趙世豪保守秘密,趙世豪告訴他一切,大概因為他們同病相憐吧!

“準確的說,是前妻。”

淚水掛滿雙頰,深情的看著前方忙碌的身影。

這個時候,一個騎車的少年,在涼皮攤前麵停下,從車上下來,把書包往車上一掛,就幫起忙來。

“我兒子,帥吧!”趙世豪哽嚥著。

“比你帥多了。”張偉笑著在趙世豪的胸口上來了一拳。

“可他不認我。”

這世上,還有比兒子不認爹,更加紮心的事情嗎?

“上中學了吧!”

“高二了,明年就要高考了。”豪哥說起兒子,一臉的自豪,“省重點中學,全年級能進前十,最好的一次,全年級第三,聽老師說,他想考清華北大,以目前的成績,再努力一下,有機會保送。”

“你比我幸福。”張偉淡淡的說道。

趙世豪意識到了,趕忙說道:“對不起,兄弟,我帶你來這裡,隻是想告訴你,很多時候,誤會會讓相愛的人分道揚鑣,我不希望你走我的老路。你知道我見過林雨,我覺得這裡麵一定有什麼隱情,我不想你將來後悔。”

“冇有誤會,也冇有什麼隱情,我更加不會後悔。”張偉語氣堅定,“鑒定報告,是我親自拿去做的。還當我是兄弟,以後不許在我麵前提起那個女人。”

“好,不說她了。”趙世豪趕忙說道。

買涼皮的兄弟回來了,趙世豪趕忙擦了擦眼淚。

接過了涼皮,遞給了張偉一份:“嚐嚐,味道很棒的。”

張偉不餓,卻吃了,隻因為是趙世豪的前妻做的,味道確實不錯,吃了幾大口,放下了。

“怎麼?不好吃嗎?”趙世豪吃的滿嘴紅紅的辣椒油。

“我爸媽喜歡吃涼皮,我給他們帶兩份回去。”張偉下車,朝著涼皮攤走去。

那個凶神惡煞揍人的豪哥,臉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真他孃的對老子脾氣,好兄弟。”

打包了兩份涼皮,回到了車子裡。

趙世豪已經把涼皮吃完了,張偉把吃剩的涼皮也帶上了,看了看跟在後麵的自己的車子:“豪哥,今天的事情,多謝了,我走了。”

趙世豪目送著張偉上車離去,越野車從涼皮攤跟前經過,他趴在車椅上,從後擋風玻璃看了過去,直到那母子消失在了視線裡。

如果當初不衝動行事,他們還會是幸福的一家三口嗎?

張偉的車子,在地下車位停好,給了那個兄弟一張鈔票,讓他打車回去。

回到家裡,父母正在看電視,冇敢告訴父母今天發生的事情,怕他們擔心。

一家三口圍坐在一起吃涼皮,就當宵夜了。

他們吃的津津有味,有人卻坐立不安了。

晨光去醫院包紮好傷口,狼狽不堪的去跟林大有訴苦了。

“他們果真是一夥的。”林大有氣得咬牙切齒。

在張偉家受辱,晨光自告奮勇,找人教訓張偉,誰知道反倒被人給揍了一頓。

“那個豪哥還說了,如果你再敢動張偉,他連你也收拾。”

“他敢,我!”林大有剛想發作,看到晨光朝著他眨眼睛。

回頭看去,林雨滿麵怒容的站在身後:“爸,你對張偉做什麼了?”

“冇,冇什麼呀!”林大有趕忙說道。

“我都聽到了,我們已經離婚了,請你不要再去騷擾他了,好不好?”

“不行,我寶貝孫子一天不改姓,這事情就不算完。”

“改姓的事情,交給我去辦,爸,我求求你,不要再對付他了,好不好?”

“這可是你說的,改了姓,萬事大吉。”林大有現在隻想改姓,想的都有點著魔了。

“我說的,不過我需要點時間。”

“給你半個月時間。”

“一個月。”林雨知道很難,再難也要去辦,隻是不想爸爸再為難張偉,一邊是寵愛自己的爸爸,一邊是曾經深愛的男人,不想看到他們兩敗俱傷,他們誰出事,最難過的還是她。

“好,一言為定。”林大有知道,這事情,還得女兒出馬。

林雨看了滿臉是傷的晨光,氣就不打一處來,如果不是他,事情不會變成現在這樣,心裡恨透了這個混蛋。

今天的事情,肯定是這混蛋從中挑撥的:“這麼晚了,你還不走?”

“乾爹,時間不早了,我走了。”

林雨下了逐客令,不得不走了。

一步三回頭,朝著林雨看去,他傷成這樣,一句問候的話語都冇有,冇有絲毫的憐惜,

為了你們家受的傷,居然如此的無情。

就知道護著張偉,那個張偉有什麼好,心中憤憤不平,卻也無能為力。

等著吧!總有一天,這大彆墅是我的,兒子是我的,林雨也是我的。

衛生間裡,熱氣騰騰,衝了個熱水澡,彆提多舒服了,洗去了一天的辛勞,也洗去了心中的煩惱。

伸手在鏡子上寫了兩個字:晨光。

是這個人,毀掉了幸福的一家人,是這個人,讓他墮入無間煉獄,也是這個人,幾次三番的無端挑釁。

所有的一切,自這個人開始,一個毫不起眼的小司機,一個靠溜鬚拍馬,阿諛奉承爬上高位的卑鄙小人,一個挑撥離間的混蛋。

他發誓要將這個混蛋,打回原形。

現在他所擁有的一切,統統都要從他手中奪去。

伸出手指,在那兩個字上劃了一個叉!

心中早就有了全盤的計劃,隻是一直忙著搬家,冇有騰出手來,收拾這個混蛋。

現在,是時候了。

所有的事情既然都是他挑起來,那就從他開始結束這一切。

第一次去林家的時候,他隻不過是給林大開車的小司機,在林家,是個毫不起眼,微不足道的小人物,誰能想到,就是這樣的一個人,毀了他辛苦建立的家。

如果不是那次林大有心臟病突發,晨光開車送林大有去醫院,路上又遇到了堵車,他揹著林大有,跑了兩公裡,把林大有送到了醫院,他自己累癱在急診大廳外麵的地上,也不會因此感動林大有,收了他當乾兒子。

抬手將那兩個字抹去:到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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